中國同意建立制度,解決藥品專利衝突,此舉或有助美國製藥商在開發中國家為其品牌藥尋求更大的保護。 外電報道,是次調整的主要條款來自美國實施了30多年的法律,獲納入中美首階段貿易協議。根據協議,有關潛在仿製藥的專利糾紛,可以在仿製藥進入中國市場前解決,製藥公司將可尋求銷售禁止令,直至解決衝突為止。有關做法與美國法律相似。 製藥商將可要求延長專利,作為專利局或等待中國衞生監管部門批准藥物銷售造成的「不合理」延誤。中美的專利期限均自申請日起20年。(信報財經新聞)...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