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岸關係雖趨冷,但智慧財產權爭議案件不曾間斷,雙方於二○一○年簽訂「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其中「協處機制」建立兩岸主管機關溝通平台,若雙邊專利、商標等遭侵害,或申請過程遇困難可提供協助;但經濟部智慧局坦言,協處機制多是「行政程序」能加速處理,因雙方有各自的法規,法律協助以提供對岸法規諮詢為主。
為協助台灣業者在中國智慧財產權益維護,經濟部智慧局在商標、著作權與專利部分都設有電子信箱、聯繫窗口與諮詢電話。另外,兩岸簽訂「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主要是相互承認優先權、建立協處機制,並成立專利、商標等工作小組進行業務交流、交換資訊等。(自由財經)...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