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業競爭激烈、科技迅速發展的今日,智慧財產權是企業作為在商業戰場上取得競爭優勢、提升企業價值的重要資產,專利權則是智慧財產權中最為重要項目。世界各國於取得專利的實體審查程序通常僅給予一個審查階段,審查核駁審定之後就進入行政救濟程序。台灣專利制度則將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實體審查程序分為二個審查階段:「初審」審查階段與「再審查」審查階段,也就是說,當發明案經初審核駁審定後,申請人可提起再審查,繼續就初審核駁審定理由提出申復或修正。(聯合新聞網)...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