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令台灣智慧財產局頭痛的案件【德泰】商標雙包案,長年以來,不曾停歇的互告,只是為何在沒有結局的情況下,這兩年都靜悄悄地不再進入法院程序?此訊息由【德泰/法蘭西床】提供
求證了【德泰/法蘭西床】擁有雙碩士學位、自美國學成歸國的顏特助,他表示,在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陪同參加智財局法院開庭中,深深查覺法官竟沒有任何方法,能正確做出對雙方當事人公平的判決,雖然創辦人、同時也是他的祖父,有留下親自書寫的創業過程手稿,無奈於家族沉重的歷史包袱,卻不能提出作為任何證明。既然仲裁者無法在這纏訟56年中交代任何結果,與其浪費國家資源,勞神傷財無止盡纏訟,反倒不如靠自己想辦法區分兩造之不同。
【德泰/法蘭西床】公司創辦人在民國41年以販賣彈簧創業進而設廠,民國51年註冊德泰商標,顏特助之所以堅持沿用【德泰】兩個字為產品標記,一來是原本就擁有商標權利,二來是不忘本,是對其祖父辛苦創業的感念。然而在這虛實混淆不分的大環境中,為了讓顧客區別坊間同是掛名德泰的產品,各家服務與品質的優劣分辨,成了【德泰/法蘭西床】公司這幾年努力的目標。(Yahoo新聞)...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