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山寨積木「樂拼」侵權「樂高」商標案落幕,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美致公司,惡意模仿樂高公司,嚴重侵權行為,必須重判。因此,遂對樂高公司提出的賠償主張予以全額支持,改判「樂拼」賠償「樂高」相關經濟損失從原本300萬變成3000萬元人民幣,換算台幣約1.3億多台幣。
據《新浪》報導指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樂高」訴「樂拼」系列標識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作出終審判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一審查明,2015年起,美致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人複製樂高玩具,生產出大量含有「樂拼」中文及英文字樣系列標識的玩具產品,其中多款標識侵犯了「樂高」商標標識,構成商標侵權。(ETtoday新聞雲)...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