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藝人夢多代言的台灣機能健身服飾品牌AROO,被控與藝人小S代言過的台灣女裝品牌iROO商標外觀近似,經營iROO的依洛公司主張消費者已被混淆,提告要求經營AROO的偉溢公司禁用「AROO」4字行銷,偉溢抗辯彼此兩者外觀差異明顯,法官審理認為iROO雖非著名商標,但在消費市場有一定能見度,判偉溢公司不得在服飾商品、服務與廣告繼續使用「AROO」4字,並須註銷官網的AROO網域名稱,還得賠償依洛250萬元,可上訴。(ETTdoay)...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