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法》規定的著名商標應如何認定,因最高行政法院因裁判的法律見解有歧異,經提案大法庭後,17日作成裁定,認定『著名商標』是指有客觀證據足以認定已廣為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商標,無須達一般消費者普遍知悉之程度,始有該款後段規定之適用。
本案是因英籍安娜貝拉范侖鐵諾在2017年5月3日以「GIOVANNI VALENTINOITALY」商標,指定使用於「布料,薄絹,紡織製掛毯」商品,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並於2018年2月7日申請變更申請人優尼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智財局審查後准列註冊商標。(中時新聞網)...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