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被侵權獲賠千萬 第一發明人卻分文未得
10月24日,林祖毅與福建伊時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專利權權屬糾紛一案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雖未當庭宣判,但林祖毅覺得,“事情總算跨出了一步。”
2008年2月,集美大學誠毅學院2004級軟件工程專業的林祖毅在福建伊時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伊時代公司”)實習期間, 以第一發明人的身份進行了“基于觸點的路徑密碼輸入方法”的發明專利申請。
2012年12月,伊時代公司狀告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認為其使用的手機解鎖方式構成了專利侵權。2016年11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伊時代公司勝訴,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需賠償1000萬元。但林祖毅卻分文未得。不僅如此,他還驚訝地發現,《發明專利説明書》上注明的專利權人不是自己,而是伊時代公司。(新華網)...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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