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國商會於去年12月11日「保障智財權 不要開倒車」新聞稿,我們予以嚴正駁斥。該文以文字誤導讀者,刻意不加說明兩者差異,跳接指斥台灣是在智財權保護開倒車,實為無視並賤踏台灣政府與產業積極推動智慧財產尊重並保護的努力。
生物相似藥非屬學名藥、也不是《藥事法》所定義的新成分新藥以外之其他新藥,依據目前的法制與產業實際情況,實不應於專利連結制度納入生物相似藥。
政府欲加入國際經貿合作協議如CPTPP及完成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中之承諾,積極推動台灣國內法修法以迎合CPTPP與TIFA要求,但是CPTPP並不硬性要求會員國使用硬性專利連結制度,我國也尚未與美方正式簽訂經貿協定。
專利連結制度高度複雜,除迎合美國要求外,立法時亦應考量對於台灣民眾、健保負擔與製藥產業的不利影響,政府應審慎評估。制度之移植,需視產業環境加以適度調整。(中時電子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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