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係授予專利權人或合法受讓人,在法律規定有效期限內於特定區域或國家內享有法律所賦予獨佔地位,具有排他效力,是以他人在未經專利權人或合法受讓人同意的情況下,製造、販賣、為販賣要約、使用或進口其專利產品,或使用其專利方法,即構成專利侵權。
一般而言,製造、販賣、為販賣要約、使用及進口專利產品行為,多可由單一主體進行並構成侵權,無多方侵權爭議,然有關方法專利之使用,往往牽涉多個主體個別及相續行為,因而常衍生多方侵權之態樣。本文將討論近期多方侵權相關爭議,進而道出生命科學領域專利佈局箇中眉角。(工商時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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