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貼紙銷售量全球第二位的聚和國際公司,控告文品國際公司被控冒用其「N次貼」商標,使用在文品所生產的站立式探險活寶便利貼在7-11銷售。智慧財產法院審認定文品侵害N次貼商標權,且便利貼品質差,有損聚和的商譽,判賠29萬元,並在中國時報一版登報道歉。
聚和國際公司以「N次貼」為商標的便利貼紙,銷售量僅次於美國3M公司,排名全球第二位。聚和提告指出,去年1月該公司與LINE合作生產站立式N次貼,在全家便利商店銷售。
聚和主張,同年4月,文品生產的站立式探險活寶便利貼也在7-11超商上市,產品上有N次貼字樣,造成該公司的LINE人物便利貼銷量急速下滑,迄同年6月遭退貨10萬9,035件,損失494萬元,請求文品賠償探險活寶便利貼上期間造成該公司的損失65萬元,且文品的便利貼品質差,有損該公司商譽,請求在工商時報等6報登報道歉。(中時電子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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