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或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改名時,要如何辦理? -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專利問答
遠碩網站專利商標免費諮詢
專利申請免費諮詢 商標申請免費諮詢
著作權服務免費諮詢 智財法律契約服務免費諮詢
mail us 6

專利問答

申請人或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改名時,要如何辦理?

(1)申請人―應載明新姓名申請變更及繳納變更規費300元,並檢送下列證明文件:
A.為自然人時,應檢附更名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影本或護照影本等,不得以切結書代之。
B.為我國法人,且其法人名稱之變更資訊可從主管機關網站查詢者,無須檢送證明文件,如有疑義時,得通知補送相關證明文件。
C.為外國法人時,應檢送登記國主管機關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若無法檢送證明文件,得以切結書代之。切結書內應敘明其更名之事實、無法檢送證明文件之理由,及聲明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D.外文姓名或名稱不變,僅變更其中譯名者,無須檢送證明文件。
(2)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應載明新姓名申請變更,並檢送更名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影本或護照影本等,不得以切結書代之。如外文姓名不變,僅變更其中譯名者,無須檢送證明文件。

 


專利申請免費諮詢 商標申請免費諮詢 著作權服務諮詢 智財法律契約諮詢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Lewis & Davis Patent Attorneys Office 10478 台北市復興北路290號12樓
TEL:+886-2-2517-5955 FAX:+886-2-2517-8517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