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是財產權的一種,可以做為繼承之標的,專利權繼承在有繼承之事實發生即生繼承之效力,但是必須向本局辦理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此即專利權繼承登記。申請專利權繼承登記除應備具專利權繼承登記申請書及規費2000元外,應檢送下列文件:
(1) 死亡證明文件(影本亦可)1份。
(2) 繼承系統表。
(3) 繼承證明文件(如全戶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具有繼承權利之人的文件)。
(4) 繼承人有多人時,僅由其中1人或數人繼承時,應另檢附以下文件之一:
A. 法院出具之拋棄繼承證明文件。
B. 遺囑公證本。
C. 全體繼承人共同簽署之遺產分割協議書。
(5) 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核定免稅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
(申請書可至本局局網首頁→專利 → 申請資訊及表格→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專利權繼承登記申請書」)。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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