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及新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之更正僅限於請求項之刪除、申請專利範圍之減縮、誤記或誤譯之訂正、不明瞭記載之釋明等事項為之,惟針對申請專利範圍本身作更正時,專利權範圍通常會產生變動,縱使僅對說明書、圖式作更正,亦可能導致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與原來不同,因而影響專利權範圍,故不得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且其更正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以外文本提出者,其誤譯之訂正不得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此外,新型之更正,尚須限於「新型非屬物品形狀、構造或組合者」、公序良俗、揭露形式及揭露要件等情事。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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