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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外文本送件,再補正中文本取得申請日,中文本和外文本的段落編號要一致嗎?

不需要。外文本之目的在確認取得申請日之技術揭露範圍,並非確認其格式是否與我國規定者一致,且外文本提出後不得修正,因此外文本未依專利法施行細則規定之標題、順序撰寫時,僅須補正之中文本依規定撰寫,並說明其內容不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即可,不需中文本和外文本的段落編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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