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海關查扣侵害商標權物品實施辦法》,進口物品若涉及商標侵權,海關將物品「暫時留置」翌日起,3日內必須通知商標權人以及進口人提出侵權事證與授權資料。但此次商標權爭議進口貨物,卻被海關查扣近三個月才通知進口人到案說明,且涉侵權人高達10多人、損失近百萬台幣,讓進口人十分不滿痛批海關「程序有瑕疵」。對此,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表示,應是快遞貨物報關籠統所致。
蔡姓投訴人說,三月份接獲台北關通知,進口的藍芽喇叭被控商標侵權,才恍若進口貨物消失三個月,原是被海關查扣。經到台北關說明,也出示大陸方合法商標、著作權證明,當下要求有無保護提示(提示相關保護資料)?為何查扣三個月才通知?沒想到海關承辦人員三緘其口,不斷跳針回說:「就是商標侵權」氣得他怒轟「查扣程序明顯有瑕疵」。(蘋果日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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