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局將修正部分商標法條文,第六條關於商標代理人資格引發產學意見分歧,新法規定要經考試且每年回訓6小時;律師認為此法通過會讓民眾誤解,商標諮詢只要找商標代理人即可,且考試門檻非國考層級並不公平。不過學者肯定修法方向,商標確實涉及高度專業,專業時代要朝向專業分工。
目前商標申請可由律師、會計師與民間代理人,但民間代理人只要在國內有住所即可,民間商標代理人條件形同虛設;智慧局認為,商標事務有高度專業性,代理人要熟稔商標相關法規外,對於商標實務運作也應有一定程度理解,修正商標代理人須通過考試與回訓。
恒達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林佳瑩表示,律師、會計師、專利師等都經過國家考試,但商標代理人並非國考,但未來修法後,商標代理人卻是國家承認的職位,很容易讓民眾誤解,「以為商標訟訴就應該找商標代理人」、「只差不能穿上法袍開庭 」。(自由時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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