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9)日通過《專利法》、《商標法》兩法令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四大亮點,包括從原本的四級四審改為三級三審,將可節省6個月的訴訟時間;新增「複審訴訟、爭議訴訟」的救濟類型;爭議訴訟以舉發人或專利權人為訴訟之原被告,不再以智慧局為被告;現行「行政訴訟」改採回歸「民事訴訟」。
經濟部指出,為與國際接軌,本次修正專利法及商標法,將重新建構一套迅速、專業的專利商標救濟制度,建立商標代理人管理機制,有利產業發展。期盼修正草案能夠在本會期儘速三讀通過。(經濟日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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