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特許廳(JPO)日前公布,發明專利申請案實質審查費用將自4月1日起調整。雖然4月1日是愚人節,是傳統中可以開玩笑的日子,但JPO要調漲發明專利申請案實質審查費卻不是開笑的,而且調整幅度也已經公布。表1是日本發明專利申請案實質審查費用調整資訊彙整,新規費適用於2019年4月1日起新申請之日本發明案。
在北美智權報228期規費小鳥一樣不回來?-日本特許之實體審查規費返還一文中就提到,在日本要取得特許權,申請規費連同1~3年的年費需要十多萬日圓左右,而在這十多萬日圓當中,佔最大比例的就是實質審查規費。相較於台灣的實質審查規費來說,日本的實質審查規費貴許多,而現在又將調漲實審費用(就基本費部分即調漲兩萬日圓),對申請日本專利的廠商來說,可以說是增加了一筆不少的負擔。(聯合新聞網-北美智權)...more
為了鼓勵台灣藥廠朝研發之路邁進,衛福部食藥署推動專利連結制度,今預告修訂「西藥專利連結施行辦法草案」,新增新藥研發後的晶體若要申請專利時,必須要證明與取得許可證的藥品具有相同藥效才能啟動專利連結,否則不視為專利範疇,另也規定藥品的製程、中間體、代謝物或是包裝等,不能提報為發明類型。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潘香櫻表示,新藥的研發過程困難,當業者研發出新成分時,會將所有研發過程中所出現的產物、代謝物等都向智慧財產局做一登記,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新藥成分在研發過程中的「晶體」,晶體簡而言之就是藥品的原料在成為最終產品前,含水量的不同,由於新成分研發時,完全不曉得藥品在哪種狀態效果最好,因此業者會把所有狀態都申請專利。
但依照美國、韓國、加拿大等國家,他們在施行專利連結時,若是業者申請的晶體要成為專利連結的項目之一,就必須要證明該晶體的藥效必須要與最終拿到許可證藥品的藥效一致才能啟動,否則不得視為是專利之一。(聯合新聞網)...more
針對美國商會於去年12月11日「保障智財權 不要開倒車」新聞稿,我們予以嚴正駁斥。該文以文字誤導讀者,刻意不加說明兩者差異,跳接指斥台灣是在智財權保護開倒車,實為無視並賤踏台灣政府與產業積極推動智慧財產尊重並保護的努力。
生物相似藥非屬學名藥、也不是《藥事法》所定義的新成分新藥以外之其他新藥,依據目前的法制與產業實際情況,實不應於專利連結制度納入生物相似藥。
政府欲加入國際經貿合作協議如CPTPP及完成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中之承諾,積極推動台灣國內法修法以迎合CPTPP與TIFA要求,但是CPTPP並不硬性要求會員國使用硬性專利連結制度,我國也尚未與美方正式簽訂經貿協定。
專利連結制度高度複雜,除迎合美國要求外,立法時亦應考量對於台灣民眾、健保負擔與製藥產業的不利影響,政府應審慎評估。制度之移植,需視產業環境加以適度調整。(中時電子報)...more
我國專利有發明、新型、設計3大類,遠東科大以184件專利申請案,擠進2018年專利申請排行第10名,不過其中有159件為新型專利,成大則以92項發明專利勇奪學校排名首位。
智慧局昨天公布2018年專利申請百大排行榜,其中有25所學校擠進前100名,遠東科大以184件申請案續居各校之首,申請案以159件新型專利為主。
以發明專利來看,由成功大學以92件奪得學校排序首位,清華大學、交通大學則以85件並列第二;此外,國立大學中台灣大學發明專利有64件,台灣科技大學則有42件,年增率45%。(聯合新聞網)...more
今年發生中美貿易戰一個重要戰場是「智慧財產權」。美國商務部部長羅斯(WilburRoss)明確強調:「智財權才是美國的未來」。
台灣本身是一個缺乏資源與勞動力的市場,因此一定要藉由掌握關鍵智慧財產權,才能具備卓越的競爭力,而此一方向具體的實踐者就是台積電:連續兩年名列美國前十大發明專利權人的台積電(台灣申請專利亦為首位),其製程持續領先,使英特爾追趕遙遙無期,成為具世界級競爭力的台灣企業。
為使台灣企業的發展策略能更向前邁進一步,成為世界上不可或缺、無法替代的市場,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邀請資策會創意智財中心的張瑞星主任、鄒宗萱副主任蒞臨12月11日的董監聯誼會,以「從國際大廠看智慧財產保護策略」為題進行分享。(經濟日報)...more
台灣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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