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進步性」審查新基準明(1)日起實施,有望解決舊制過於複雜的弊病。智慧財產局副局長鮑娟表示,新制有2大特點,一是因應產業匯流,得組成跨領域審核團隊;另外就是加強考量新發明產生的效益。
鮑娟稱,新制將不符專利進步性界定標準,以及核駁遊戲規則明訂得更清楚,有助法院等審查單位研判,有望提升審查品質。
鮑娟解釋,是否准予發明專利,必須審酌發明是否具備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擬制喪失新穎性等要件,符合相關要件者才會核發專利。這次修訂基準是讓「進步性」的判斷步驟、方法更清楚。
鮑娟表示,進步性審查包含3原則,專利整體審查、結合比對過往引證資料,並且逐條審查。若申請專利的發明與先前技術雖有差異,但該發明所屬技術依先前技術就能輕易完成時,發明即不具進步性,就不會核發專利。(中時電子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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