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申請人以外文本先行提出申請,且於指定期間內補正中文本者,即得以外文本提出之日為申請日,惟外文本之語文種類目前並無任何限制,實有限制外文種類及應載明事項之必要,台灣智慧局在2012 年2月24日及4月13日舉行公聽會,收集各界的意見及輿論,在同年5月28日公告專利以外文申請實施辦法,並於今年(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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