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文多案號方式申請變更事項變更後之結果,是否要全部相同? -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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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文多案號方式申請變更事項變更後之結果,是否要全部相同?

是的,因為一文多案號辦理變更是將所有案號全部變更為同一結果,故變更後之結果必須完全相同。舉例而言:甲公司有100件申請案原代理人為A,欲以一文多案號方式變更代理人為B或B、C共同代理,則此100件必須全部由A代理人變更為B代理人,或是全部由A代理人變為B、C共同代理,變更結果須完全相同。
如果甲公司欲將其中30件代理人變更為B,30件代理人為B、C,40件代理人為B、C、D,因辦理結果不相同,不能以一文多案號方式辦理變更。但甲公司可區分為3份不同的申請書分別辦理一文多案號變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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