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獨家授權屬於商標法第39條規定的專屬或非專屬授權? -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商標問答
遠碩網站專利商標免費諮詢
專利申請免費諮詢 商標申請免費諮詢
著作權服務免費諮詢 智財法律契約服務免費諮詢
mail us 6

商標問答

有關獨家授權屬於商標法第39條規定的專屬或非專屬授權?

依WIPO「關於商標授權之聯合備忘錄」,商標授權可區分為專屬授權、獨家授權及非專屬授權三種。所謂專屬授權,指商標被授權人於專屬被授權範圍內,取得完整的專用及排他權,商標權人亦不得使用該商標,並且不得再授權其他任何人使用該商標。非專屬授權相對於專屬授權,指被授權人僅取得授權範圍的使用權,商標權人仍得繼續使用該商標,也可以再授權給其他人使用;另所謂「獨家授權」,因並不排除商標權人的使用,所以為非專屬授權。授權契約若約定商標權人僅得授權ㄧ人獨家使用,商標權人復授權其他人使用,將負違約的民事責任。


專利申請免費諮詢 商標申請免費諮詢 著作權服務諮詢 智財法律契約諮詢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Lewis & Davis Patent Attorneys Office 10478 台北市復興北路290號12樓
TEL:+886-2-2517-5955 FAX:+886-2-2517-8517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