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內地品牌的產品商標、包裝都與一些外國知名品牌異常相似,經常引起侵權之嫌。擁有「RITZ」(港稱利是)、「Oreo」等商標專用權的美國洲際偉大品牌有限公司(下稱洲際公司),控告廣東兩間公司推出的「RIZE」餅乾,涉嫌侵害其商標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賠償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25萬港元)。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17日)就案件開庭,讓控辯雙方提出證據及答辯,案件將擇日宣判。
洲際公司指控,RITZ餅乾在1934年推出,短短3年後已風靡世界,成為全球最暢銷的餅乾品牌之一,日銷量達2900萬塊。至1998年,RITZ餅乾進入中國市場,很快便躋身一流餅乾品牌行列,為民眾普遍知曉,因此RITZ的註冊商標應受中國商標法的充分保護。
然而,由東莞市長順利食品有限公司(下簡稱長順利)生產、廣東長順傑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順傑洲)銷售的RIZE餅乾,與RITZ在外觀、構成、發音等方面都存在混淆性的相似,侵害洲際公司的商標專用權,並借此在2年間獲利600萬元(約750萬港元),應向洲際公司賠償經濟損失。(on.cc東網)...more
依據《海關查扣侵害商標權物品實施辦法》,進口物品若涉及商標侵權,海關將物品「暫時留置」翌日起,3日內必須通知商標權人以及進口人提出侵權事證與授權資料。但此次商標權爭議進口貨物,卻被海關查扣近三個月才通知進口人到案說明,且涉侵權人高達10多人、損失近百萬台幣,讓進口人十分不滿痛批海關「程序有瑕疵」。對此,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表示,應是快遞貨物報關籠統所致。
蔡姓投訴人說,三月份接獲台北關通知,進口的藍芽喇叭被控商標侵權,才恍若進口貨物消失三個月,原是被海關查扣。經到台北關說明,也出示大陸方合法商標、著作權證明,當下要求有無保護提示(提示相關保護資料)?為何查扣三個月才通知?沒想到海關承辦人員三緘其口,不斷跳針回說:「就是商標侵權」氣得他怒轟「查扣程序明顯有瑕疵」。(蘋果日報)...more
台北市政府吉祥物熊讚傳因申請商標註冊受阻才改版,經濟部智財局長洪淑敏18日在立法院表,第二代熊讚是去年12月才申請註冊,應該會通過,只是「熊讚」兩字是通俗用語,難以申請文字商標。她也表示,「藍眼淚」註冊商標很不妥,所以會撤銷。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審查《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他以前當議員起就用「雄讚」了,結果台北市政府「夭壽」用了「熊讚」,雖然他也是覺得趣味,結果現在熊讚都變成這一隻了。
他詢問,北市府為熊讚花了130萬,今天公布最新改版,台北市政府聲稱是熊讚是因為商標註冊未過才改版,智財局究竟有沒有刁難人家?
洪淑敏回應,第一代熊讚是平面圖,已經註冊商標。第二代是去年12月才申請,應該會過。沒過的是「熊讚」兩字,因為這是通俗用語,難以申請文字商標。她強調,智財局完全沒有刁難,因商標申請1年有10萬件,只有60人負責處理,熊讚等了4個月並不算拖延。(ETtoday新聞雲)...more
騰訊公司申請將QQ的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注冊為商標被駁,于是將商標評審委員會訴至法院。日前,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認為,QQ提示音整體上已經起到了標識服務來源的功能,具有顯著性,可以作為商標獲準注冊。法院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由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決定。
2014年5月,《商標法》將聲音納入可注冊商標范圍,根據《商標法》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規定公布後,騰訊公司提出申請,欲將QQ消息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注冊為商標,指定該提示音使用在第38類的提供互聯網聊天、電子郵件、信息傳送等10個服務項目上。但商評委作出審查決定,駁回了騰訊公司的注冊申請。騰訊公司不服提出復審請求,後又被駁回。(新華網)...more
知名小籠包餐廳「鼎泰豐」,遭長期合作的寶來文創控告,將其擁有著作權的「鼎仔」美術設計,申請為鼎泰豐商標,台北地檢署11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鼎泰豐小吃店公司、前美術設計顏淑美。另鼎泰豐負責人楊紀華、企畫部主管葉慧凰、資訊部主管張耀騰獲不起訴。
此外,寶來文創還控告鼎泰豐盜用該公司設計的「包仔」、「籠仔」等平面圖案,註冊為鼎泰豐的商標並製作多款周邊產品,檢方因鼎泰豐與寶來公司有長期合作關係,至2015年才不再合作,寶來知悉此事,認定鼎泰豐公司及楊紀華等人沒有主觀侵權的故意,予以不起訴。
寶來公司控稱,寶來自2008年起即和鼎泰豐合作設計紀念商品,雙方當時約定,著作權歸寶來文創,商品部份則委託鼎泰豐銷售。寶來文創因此設計「包仔」、「籠仔」、「青蛙」等平面圖案,雙方也在隔年約定,鼎泰豐可將「包仔」、「籠仔」製作成大型公仔放在店門口,並註冊成鼎泰豐所屬商標。(中時電子報)...more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 |
| Lewis & Davis Patent Attorneys Office | 10478 台北市復興北路290號12樓 |
| TEL:+886-2-2517-5955 FAX:+886-2-2517-8517 |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