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年費如有溢繳或多繳之情事者,可以下列2種方式為之:
(1) 可自行來信說明有溢繳或多繳年費之情事並檢附原繳納之收據正本申請退費。
(2) 可於次年辦理年費繳費時,於年費繳納申請書上說明將溢繳或多繳之差額扣抵年費即可。
專利年費繳交與否係由專利權人決定,在舉發審定成立後,到行政救濟程序確定前,當事人應留意行政救濟成功後專利權之存在狀態,避免專利權因未依限繳費發生當然消滅之情事。
可以。專利權人可以在取得年費減免資格的次年起,來文並檢還繳費收據,就尚未到期之專利年費申請減免,並退還其差額。
繳納專利年費得逐年為之,亦得一次繳納數年,嗣後專利年費如有調升時,無須補繳其差額。專利年費如為調降時,溢繳之專利年費將予退還。預繳專利年費,最長可以預繳至專利期滿之日。
專利年費減免辦法第6條規定,專利權人為自然人且無資力繳納專利年費者,得逐年以書面向本局申請免收專利年費。申請免收專利年費者,應檢附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並應於下列各款規定之期間內為之:
(1)第1年之專利年費,應於核准審定書或處分書送達後3個月內。
(2)第2年以後之專利年費,應於繳納專利年費之期間內或期滿6個月內。
台灣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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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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