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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調閱他人已申請的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嗎?

可以。技術報告之內容,任何人均得申請閱覽、抄錄、攝影或影印。99年7月1日後作成之技術報告亦可上網查詢。
查詢方式:本局局網首頁 → 專利 → 審查公開資訊查詢暨資料檢索→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專利檢索→簡易檢索→輸入申請案號。

 

可以針對同一新型專利權,提出多次技術報告申請嗎?

可以。任何人在新型專利申請案公告後,得向本局申請技術報告(專利法第115條第1項)。因此,任何人認有需要均可申請,並無次數限制。如有人針對同一新型再申請技術報告,本局在製作第2份技術報告時,先前第1份技術報告已檢索且比對過之資料部分,不會再進行比對。但如因檢索期間不同(例如發現其他未經檢索之公開或公告之專利資料)、發現未經比對之公開資料或因申請專利範圍更正,以致比對之基礎與第1次不同時,在此情況下,會就先前未檢索或未比對之資料再進行比對。除此以外,原則上不會作不同之認定。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的性質為何?對技術報告內容不服,可以提起行政救濟嗎?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性質,係屬機關無拘束力之報告,並非行政處分,僅作為權利行使或技術利用之客觀判斷的參考依據。所以名稱定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而不是「技術審定書」、「技術處分書」。
申請人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比對結果如有不服,因其並非行政處分,所以無法提起行政救濟。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是否採逐項收費?是否逐項作成報告?

在102年1月1日後,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除應繳納5000元基本費(10項)外,如請求項超過10項每項加收600元;另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採逐項比對。

 

可以撤回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的申請嗎?

因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事實必須刊載於專利公報,為保護利害關係人之權益,不得撤回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申請(專利法第115條第7項)。

 

何時可以在智慧局網站專利檢索系統看到有人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自申請人向本局提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申請後,經本局收文、程序審查、發交審查後,即可排定公告(每月1、11、21日公告),公告後便可在本局網站專利檢索系統查詢到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資訊。
查詢方式:本局首頁 → 專利→審查公開資訊查詢暨資料檢索→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專利檢索→簡易檢索→輸入申請案號→按[確定]「雜項資料」欄位有專利新型技術報告申請日期,並於99/7/1起提供專利新型技術報告書下載。

 

何時可以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自新型專利申請案公告後,即可提出申請。如果新型專利已經核准處分,並由申請人繳交證書費及第1年專利年費,在公告前,該專利案已明確處於可公告取得專利權之狀態,為便利民眾及行政經濟之考量,此期間所提出之技術報告之申請,本局會受理;惟本局將於新型專利案公告後始進行技術報告之處理。

 

何人可以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任何人(包括專利權人本人在內)都可以向本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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