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的發明資訊依據專利審查程序階段的不同,階段性修訂分類號,以確定最接近發明資訊的方法。其目的為提升專利案件檢索效益。
第一階段:未經檢索的公開案件
第二階段:經檢索確定最接近發明資訊的公開案件
第三階段:經審定之專利案件
(1) 發明資訊
發明資訊是指在專利文獻全部的公開文件中(例如,說明書、圖式、申請專利範圍),揭露之超出現有技術水準的技術資訊。所謂「超出現有技術水準」是指專利文獻所揭露具有新穎性和進步性的技術主題。
(2) 附加資訊
附加資訊是指非微不足道的技術資訊,該資訊並沒有超出現有的技術水準,但是對於檢索卻可能是相當有用的資訊。
(1) 標示順序:分類號與索引碼的順序如下
(a) 表示發明資訊的分類號,將最充分代表該發明的分類號列於首位。
(b) 表示附加資訊的分類號。
(c) 索引碼。
(2) 標示格式:
(a) 使用核心版分類表分類時:
Int. Cl. (2006)
B29C 44/00 發明資訊--- 分類號
A43B 13/04 發明資訊--- 分類號
A43B 13/06 附加資訊--- 分類號
(b) 使用進階版分類表分類時:(目前公報使用版本)
Int. Cl.
B23K 26/40 (2014.01) 發明資訊--- 分類號
A43B 13/04 (2006.01) 發明資訊--- 分類號
A43B 13/06 (2006.01) 附加資訊--- 分類號
B29L 31/50 (2006.01) 附加資訊--- 索引碼
*索引碼僅進階版分類表使用。
*版本標示:應該在該分類號的後面的圓括號內標明。然而,應該注意的是,所有早於「(2006.01)」的版本標示,應該換成「(2006.01)」。
(1) 核心版:核心位階分類表賦予分類者,專利分類號以普通字體(即,非斜體的)印刷或顯示。
(2) 進階版:進階版分類表賦予分類者時,專利分類號以斜體字印刷或顯示。
(3) 發明資訊與附加資訊:
發明資訊:分類號以粗體字印刷或顯示。
附加資訊:分類號以普通字體(即,非粗體)印刷或顯示。
索引碼:分類號以普通字體(即,非粗體)印刷或顯示。
為了改進國際專利分類(IPC)系統暨將技術發展反映於IPC的內容中,IPC將定期更新。IPC自出版後已作數次修訂,一般而言IPC每五年更新一次,每五年出版一套新的版本。第7版IPC於2000年1月1日起生效,直到2005年12月31日止。
IPC的修訂政策於2006年(第8版)修訂版IPC生效後改變。對於進階版,修訂版將以較短間隔期間出版(目前每年更新一次)。
有關修訂政策的詳細資訊,請參見WIPO修訂國際專利分類的修訂政策暨程序 (Revision Policy and Revision Procedure for the Reformed IPC)。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 |
Lewis & Davis Patent Attorneys Office | 10478 台北市復興北路290號12樓 |
TEL:+886-2-2517-5955 FAX:+886-2-2517-8517 |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