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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是否為專利保護的標的?

專利不保護概念,創作內容必須明確且充分揭露,可供該技術或技藝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並可據以實現者,才可獲得專利保護。

 

哪些是法定不予設計專利的事項?

專利法第124條規定,不予設計專利的項目有:
(1) 純功能性設計之物品造形。
(2) 純藝術創作。
(3)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及電子電路布局。
(4) 物品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哪些是法定不予新型專利的事項?

依專利法第105條規定,新型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予新型專利。

哪些是法定不予發明專利的事項?

有些技術縱然符合專利要件,亦不給予專利,而在專利法中明定不予專利,此即法定不予專利的事項。依專利法第24條規定,不予發明專利的項目有:
(1)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但微生物學之生產方法,不在此限。
(2)人類或動物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
(3)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有何不同?

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都是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著重於功能、技術、製造及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但發明的標的較廣,包括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方法、生物材料及其用途;新型的標的則僅及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
設計專利是保護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與技術性無關。
發明專利及設計專利都須經過實體審查才能取得專利權,但新型專利則不經過實體審查,而採形式審查,故新型專利權本質上會有不安定性與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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