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年費如有溢繳或多繳之情事者,可以下列2種方式為之:
(1) 可自行來信說明有溢繳或多繳年費之情事並檢附原繳納之收據正本申請退費。
(2) 可於次年辦理年費繳費時,於年費繳納申請書上說明將溢繳或多繳之差額扣抵年費即可。
可以。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10條第3項)。
專利年費繳交與否係由專利權人決定,在舉發審定成立後,到行政救濟程序確定前,當事人應留意行政救濟成功後專利權之存在狀態,避免專利權因未依限繳費發生當然消滅之情事。
要。應從次一年起補繳差額。
可以。專利權人可以在取得年費減免資格的次年起,來文並檢還繳費收據,就尚未到期之專利年費申請減免,並退還其差額。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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