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專利權人為外國學校或我國、外國中小企業者,得以書面申請減收專利年費;專利權人為自然人或我國學校者,本局會逕予減收其專利年費。
減收之專利年費,每件每年金額如下:
A. 第1年至第3年:每年減收新臺幣800元。
B. 第4年至第6年:每年減收新臺幣1200元。
(2) 專利權人為自然人且無資力繳納專利年費者,得逐年以書面向本局申請免收專利年費。
(3) 2位以上專利權人中有1位不符減免資格,即無法減免,須繳全額。
專利年費任何人都可繳納,先前雖委由代理人代繳,後續專利權人欲自己辦理繳納也可以。
申請書可至本局局網首頁→專利→申請資訊及表格→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
以郵政劃撥方式繳納專利年費,如已於劃撥單通訊欄註明所欲繳納的申請案號、專利證書號數及繳納年度,由於可確認其繳納之費用為何,該申請書即可不必寄回本局。另符合中小企業減免資格者,應敘明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銀行將於專利年費到期當天晚上扣款,本局將於隔日對帳開立收據。
為提供更便捷之繳費機制,本局自102年11月1日起,紙本及電子之專利年費繳納通知所附之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不包括加繳通知),增加列印規費繳款書,繳款書上列有虛擬帳號提供繳納專利年費(包括繳納期限、繳費帳號、繳納金額等3項條碼)。繳款人可利用規費繳款書上之繳費帳號(限以繳款書上所列之繳納金額繳納),至合作金庫銀行全省各分行臨櫃繳納、或利用繳費虛擬帳號以匯款、網路轉帳、ATM轉帳等方式繳費,不必再將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連同轉帳明細寄回本局,透過以上方式繳款後,即完成繳納專利年費繳費手續。本局於繳費次日對帳完成後,會寄送收據給繳款人。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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