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法規 -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智財法規
遠碩網站專利商標免費諮詢
專利申請免費諮詢 商標申請免費諮詢
著作權服務免費諮詢 智財法律契約服務免費諮詢
mail us 6

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上的虛擬帳號如超過繳款期限還可使用嗎?

不行。因該虛擬帳號是與專利案之繳費期限、繳費帳號、繳納金額相搭配的,專屬於該案該次繳費之用,如果超出繳款時間請改採其他繳費方式辦理 (請至本局局網首頁→專利→申請資訊及表格→規費標準查詢)。

 

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上的虛擬帳號可重覆使用嗎?

不行。僅能使用一次。該虛擬帳號是搭配該專利案之繳費期限,繳費帳號、繳納金額均是專屬於該次繳納用,故不能同一案重覆,也不能使用於別件專利權案件。

 

一次想繳好幾年的專利年費,或者所繳金額跟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上所列的金額不一致,可以使用虛擬帳號機制繳費嗎?

不行。為使受文者清楚知悉應繳納金額,並可於繳款後迅速完成銀行入帳、對帳、年費登記及收據寄送等作業流程,專利年費虛擬帳號的繳納金額是本局依照該專利權本年度應繳之年次並視上年度有無減收之情況所計算產生,該金額是固定的。因此,無論何種情況而導致繳款金額與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上所列的金額不一致,請改採其他繳費方式辦理 (專利年費金額及繳費方式之資訊請至本局局網首頁→專利→申請資訊及表格→規費標準查詢)。

 

專利年費加繳通知單內有提供虛擬帳號以便繳費嗎?

沒有。從102年1月1日起,依專利法第94條規定,年費可於到期後6個月補繳,但除原應繳納之年費外,應按月依比例加繳,由於不確定繳款人何時補繳,繳納金額無法確定,所以加繳通知單無法提供虛擬帳號繳費。

 

超過繳納專利年費的期間尚未繳費,法律效果為何?如何補救?

第1年專利年費與證書費應於核准審定書或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個月內繳納;屆期未繳費者,不予公告。惟申請人非因故意,致未於審定或處分書送達後3個月內繳費者,得於繳費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繳納證書費及2倍之第1年專利年費辦理領證。
第2年以後之專利年費,未於應繳納之期間內繳費者,得於期滿後6個月內補繳之。但其專利年費之繳納,除原應繳納之專利年費外,依逾越應繳納專利年費之期間,按月加繳,每逾1個月加繳20%,最高加繳至依規定之專利年費加倍之數額;其逾繳期間在1日以上1個月以內者,以1個月論。
(1) 逾期1日以上1個月以內:加繳20%。
(2) 逾期1個月至2個月以內:加繳40%。
(3) 逾期2個月至3個月以內:加繳60%。
(4) 逾期3個月至4個月以內:加繳80%。
(5) 逾期4個月至6個月以內:加繳100%。
若仍然沒有在補繳期限屆滿前繳納,專利權從原繳費期限屆滿後消滅。但若專利權人有非因故意,致未能於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補繳者,得於補繳期限屆滿後1年內,申請回復專利權,並繳納3倍之專利年費後,由本局公告之。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Lewis & Davis Patent Attorneys Office 10478 台北市復興北路290號12樓
TEL:+886-2-2517-5955 FAX:+886-2-2517-8517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