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法規 -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智財法規
遠碩網站專利商標免費諮詢
專利申請免費諮詢 商標申請免費諮詢
著作權服務免費諮詢 智財法律契約服務免費諮詢
mail us 6

何種申請案可申請專利權期間延長?

限於醫藥品(不及於動物用藥)、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之發明專利權,依其他法律應取得許可證始能實施者;新型、設計專利權均不適用。

 

何謂專利權期間延長?

專利權存續期間一旦屆滿,即屬公共財,任何人就可以加以利用,原則上不可以延長,但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發明專利權之實施,應取得許可證者,在未取得許可之前並無法上市,但專利權期間卻一直在消耗,為補償專利權人,專利法第53條規定此類專利,專利權人得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至多5年,並以一次為限。

 

專利權期間曾經修法變動,分別是從何時開始?

                 

 

修正施行日期

 
 

專利權年限

 
 

發明 9111

 
 

15年修正為20

 
 

新型 9371

 
 

12年修正為10

 
 

設計 9711

 
 

10年修正為12

 

 

專利權的保護是否從申請日開始?

不是。專利權的保護是從核准公告之日給予專利權,此時才開始受保護。

 

專利權的期間為何?如何計算?

專利權的開始為公告日那天給予專利權;專利權的到期日是申請日起算20年(發明)屆滿。新型專利10年,設計專利12年。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Lewis & Davis Patent Attorneys Office 10478 台北市復興北路290號12樓
TEL:+886-2-2517-5955 FAX:+886-2-2517-8517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