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技術報告之內容,任何人均得申請閱覽、抄錄、攝影或影印。99年7月1日後作成之技術報告亦可上網查詢。
查詢方式:本局局網首頁 → 專利 → 審查公開資訊查詢暨資料檢索→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專利檢索→簡易檢索→輸入申請案號。
可以。任何人在新型專利申請案公告後,得向本局申請技術報告(專利法第115條第1項)。因此,任何人認有需要均可申請,並無次數限制。如有人針對同一新型再申請技術報告,本局在製作第2份技術報告時,先前第1份技術報告已檢索且比對過之資料部分,不會再進行比對。但如因檢索期間不同(例如發現其他未經檢索之公開或公告之專利資料)、發現未經比對之公開資料或因申請專利範圍更正,以致比對之基礎與第1次不同時,在此情況下,會就先前未檢索或未比對之資料再進行比對。除此以外,原則上不會作不同之認定。
可以。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性質,係屬機關無拘束力之報告,並非行政處分,僅作為權利行使或技術利用之客觀判斷的參考依據。所以名稱定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而不是「技術審定書」、「技術處分書」。
申請人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比對結果如有不服,因其並非行政處分,所以無法提起行政救濟。
在102年1月1日後,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除應繳納5000元基本費(10項)外,如請求項超過10項每項加收600元;另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採逐項比對。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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