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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形式審查制?

新型專利申請案自93年7月1日起採取形式審查制度。所謂形式審查制是指本局對於新型專利申請案之審查,依據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判斷是否符合形式要件,而不進行須耗費大量時間之前案檢索以及是否符合專利要件之實體審查 (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

 

申請TW-SUPA需繳納規費嗎?

申請TW-SUPA審查規費新台幣4000元。

 

申請TW-SUPA後多久會收到審查結果?

若申請案符合申請要件且文件齊備,本局將於6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包含審查意見通知函、最後通知或審定書),但實際審查時間得另視申請案所屬技術領域而定。

 

何謂TW-SUPA?如何申請?

目前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案待審期間較長,以本局作為OFF(第一申請局)之PPH之審查工作分享的效益無法有效發揮,有鑑於此,本局自101年3月1日起啟動「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W-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 TW-SUPA)審查作業方案」,依據此方案,若申請人以本局為OFF提出一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後向與本局實施雙邊PPH合作計畫的外國專利局提出一外國對應申請案,且主張我國申請案為優先權基礎案,此時申請人可據以向本局提出TW-SUPA申請,使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案加速進行審查。
如此一來,當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案,經本局審查有1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申請人即可據以向與本局實施雙邊PPH合作之外國專利局提出PPH申請,加速外國對應申請案之審查。因此,TW-SUPA方案可協助申請人利用PPH快速取得外國專利,且可提高我國和其他專利局間審查工作分享的效益。
相關表格可至本局局網首頁→專利→ 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W-SUPA)專區→下載「發明專利TW-SUPA審查申請書」。

 

申請PPH需要繳納規費嗎?

申請PPH無須繳納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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