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將申請書WORD檔代理人部分,變更為代收人即可。
撰寫專利申請書時,應依格式內容依序詳實完整填寫,須特別注意如有聲明事項者,請務必於申請書中載明聲明事項。申請人並應於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如有委任代理人,得僅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申請書之撰寫,可由本局局網首頁→專利→申請資訊及表格→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參閱填寫範例。
電子方式申請專利,申請人可進入本局局網首頁→ 專利 →申請資訊及表格→專利電子申請相關事項查詢相關事項。
申請人來函申辦專利事項,務必使用本局提供之申請書表,並註明案號、申請事由、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本局未提供申請書表的事項,才可以使用「一般書函」。
申請專利應使用本局規定之申請書表,申請人可由本局局網首頁→ 專利 →申請資訊及表格→ 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
電子申請,申請人可進入本局局網首頁→專利→申請資訊及表格→專利電子申請相關事項查詢相關事項。
申請專利及辦理有關專利事項所需文件,包括申請書、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圖式(發明為必要圖式)、摘要、委任證明文件、優惠期證明文件、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生物材料寄存證明文件、舉發理由及證據、專利權異動之證明文件等等。各項申請應備之文件及撰寫方式,請參照各相關申請須知規定。
台灣專利申請
專利等說明書之翻譯及文獻翻譯
申請前•實體審查時進行調查
修正理由書之製作
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遠碩專利師事務所 | |
Lewis & Davis Patent Attorneys Office | 10478 台北市復興北路290號12樓 |
TEL:+886-2-2517-5955 FAX:+886-2-2517-8517 |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