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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智慧局的補正通知函,但認為不必補正時,要如何處理?

本局函請補正,是引用專利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如您認為所申請之專利案無補正之必要者,請來函申復。

 

申請權證明文件何時開始不必檢送?規定在哪裡?

102年1月1日新法施行後,已無須檢送申請權證明文件。申請權證明文件原規定於修正前專利法第25條第2項,惟新法施行後,已將該項刪除,故於102年1月1日施行之專利法,已無該項規定。

 

申請人和發明人不同時,必須檢送申請權證明書嗎?

102年1月1日新法施行後,已無須檢送申請權證明文件。

 

申請專利應檢附的各種證明文件,可以是影本嗎?

依專利法及其施行細則所定應檢附之證明文件,除優先權證明文件必須為正本外,都可以檢送影本,但當事人應釋明與原本或正本相同,如果是舉發書證時,則應證明與原本或正本相同。

 

我是大陸地區人士或法人,必須備具身分證明文件嗎?

大陸地區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或法人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之正體中文本,僅於本局認有必要而通知補正時,始須提出。

 

以電子方式申請專利,可以使用何種電子憑證?

您應取得下列電子憑證其中之一:
(1)政府機關核發之憑證: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機關(構)單位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
(2)本局委託臺灣網路認證公司核發之憑證:智慧財產憑證IC卡或智慧財產軟體憑證。

 

使用電子申請,一定要註冊為會員嗎?如有代理人者,到底是代理人註冊即可?還是申請人也要?

申請人使用電子申請方式申請專利,申請人必須至本局e-網通網站註冊成為會員及上傳憑證,完成電子簽章,才可以使用電子申請方式申請專利。但如有委任代理人時,僅須代理人為E網通會員即可申請,此時申請人無須成為會員;但申請人或代理人指定送達代收人時,仍應以申請人或代理人為E網通會員才可以使用電子申請。

 

請問電子申請與紙本申請,有沒有差別?審核速度是否不同?

使用網路電子送件,可以減免規費600元,節省臨櫃送件之人力及時間,紙本申請則需要臨櫃,或以郵寄的方式辦理。至於申請案件的審查速度並不會因為送件方式不同而有所差異。

 

如何以電子方式申請專利?

有關電子申請相關事項,申請人可進入本局網站首頁→專利 →申請資訊及表格 →專利電子申請相關事項查詢,或電洽e網通客服專線:(02)81769009。

 

專利申請如何送件?可以使用傳真或e-mail方式申請專利嗎?

新專利申請案件送件方式,可分為親自送件、郵寄及電子送件3種方式。申請人可親至本局或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服務處收文櫃檯送件。郵寄的話,如由中華郵政寄出信件,以郵戳日作為送達日,包括平信(要能辨別時間)或掛號都可以;但如果以民間快遞公司寄出信件,則以到局日為準。
電子申請案件,本局收件系統取得完整之申請案件後,系統將立即發給「電子收件編號」。經過本局收件系統「電腦檢核」格式正確(30分鐘內)後,系統會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收件成功通知」。該通知將載明申請人案件之「收受時間」、「收文文號」、「申請案號」與相關訊息,送件日以本局資訊系統收受之時間為準。
本局目前不受理用傳真或e-mail方式提出之專利新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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