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特別委任方式辦理本次變更,但無論是特別委任代理人辦理,或是原先就有委任代理人之案件,由代理人辦理一文多案號變更事項皆須另附委任書。
是的,因為一文多案號辦理變更是將所有案號全部變更為同一結果,故變更後之結果必須完全相同。舉例而言:甲公司有100件申請案原代理人為A,欲以一文多案號方式變更代理人為B或B、C共同代理,則此100件必須全部由A代理人變更為B代理人,或是全部由A代理人變為B、C共同代理,變更結果須完全相同。
如果甲公司欲將其中30件代理人變更為B,30件代理人為B、C,40件代理人為B、C、D,因辦理結果不相同,不能以一文多案號方式辦理變更。但甲公司可區分為3份不同的申請書分別辦理一文多案號變更事項。
原則上所有申請案號申請人必須全部一致,才能以一文多案號方式申請變更,但若有部分案件與他人共同申請,可變更同一申請人之基本資料(包括申請人地址、姓名/名稱、自然人之國籍、代表人),其餘事項皆不得變更,而且必須將申請人的排列組合加以完整敘明。
例1:甲公司有100件申請案,其中30件為甲單獨申請,30件為甲、乙共同申請,40件為甲、丙共同申請。今欲以一文多案號方式申請變更甲公司名稱為丁公司,除註明申請人名稱變更外,必須敘明序號第1~30號申請案申請人名稱為甲;序號第31~60號申請人名稱為甲、乙;第61~100號申請人名稱為甲、丙。
例2:甲公司有100件申請案,其中30件為甲單獨申請,30件為甲、乙共同申請,40件為甲、丙共同申請。今欲以一文多案號方式申請變更甲公司地址,除註明變更後地址外,必須敘明序號第1~30號申請案申請人名稱為甲;序號第31~60號申請人名稱為甲、乙;第61~100號申請人名稱為甲、丙。
(請詳見本局本局局網首頁→專利→申請資訊及表格→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專利申請案/專利權(一文多案號)變更事項申請書填表須知及表單範例2)
申請人(專利權人)地址、送達代收人地址、申請人(專利權人)姓名/名稱、申請人(專利權人)國籍(僅限自然人)、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姓名、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國籍、法人、公司、機關及學校代表人、代理人、送達代收人等9項變更事項得以一文多案號方式辦理變更,其餘事項為確保案卷資料之正確性暫不開放。
(1)適用之簡易申辦項目如下:
A.更正申請人、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專利權人、代理人或代收人之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B.變更專利權人之代表人。
C.變更地址(僅限專利權人/代理人/代收人,專利申請階段變更申請人地址,只能以紙本或電子方式申請變更)。
(2)申請書表檔案:申請書請至本局局網首頁→專利→申請資訊及表格→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專利簡易申辦事項傳真申請書」或「專利簡易申辦事項E-MAIL申請書」。
(3)e-mail申辦電子信箱為: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傳真申辦號碼為:02-23779875,歡迎多加利用。
(4)傳真完畢可電詢本局分機7128是否收到申請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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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費用繳納
年費繳納
其他審判事件(無效、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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